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807280061-1.aspx
(中央社台北28日電)近日一則「南京市級文保單位『張治中公館』標價2.3億元叫賣」消息,引發媒體人爆料稱,此故居是虛假、張治中未曾住過。南京官方回應說,叫賣屋是警備用房,原宅早被拆除。
荔枝網報導,微博實名認證媒體人「凱雷」27日轉發「張治中公館標價2.3億元叫賣」消息,並發表評論稱:「該處張治中舊居所謂2.3億價格不予置評,但張治中舊居完全虛假,張治中根本就沒有在這裡居住過,這個張治中故居是虛假的」。
對此人民幣2.3億元(約新台幣10億元)故居引發的真偽爭議,南京市文廣新局宣傳處負責人表示,所謂「張治中公館」的提法並不準確,因為該建築2006年被核定為南京市級文保單位時,所用名稱為「沈舉人巷26、28號民國建築」。
這位負責人指出,目前叫賣的這處建築其實是張治中公館的「警備用房」,張治中居住的公館在斜對面,當年已經被拆掉了。
就現場看可發現,沈舉人巷26、28號實際是重建建築,標識寫有:「南京市重要近現代建築,建於1934年,由童雋設計,磚木結構,西式風格,曾為張治中公館所在地」。
報導引述1993年曾造訪過張治中「舊宅」的吳女士說,進去以後是一個三層樓的木質結構,類似於小洋房。由於白蟻腐蝕木質,房子早已被拆得差不多,後來使用磚瓦結構重新修建,結構上也改成展示廳的樣子,跟原來完全不一樣。
事實上,張治中公館原建築2006年被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後,卻在2008年遭拆屋重建。對此違法行為,南京市文廣新局當時作出的處理決定是:罰款人民幣25萬元。
爭議點在於,重建後為何能保留「文保單位」身份。南京大學副教授姚遠認為,行政罰款認定了違法事實的存在,文物保護部門應該撤銷此處建築市級文保單位的身份。
對此疑點,南京市文廣新局未有回應。
報導稱,張治中公館現是江蘇收藏家協會活動中心和江蘇收藏家協會翡翠專業委員會的辦公場所。當媒體記者準備進入採訪時,門口的兩名安保人員十分警惕,表示負責人不在,隨後關上了大門。(編輯:林克倫/周慧盈)10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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