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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29日電)中國國家發改委及商務部昨晚公布最新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包括金融領域取消銀行業外資股比限制以及3年後取消證券、期貨和壽險的外資股比限制。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通報,「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大幅放寬市場准入,清單長度由63條減至48條,共在22個領域推出開放措施,自7月28日起施行」。
清單包含農、林、漁、牧、採礦業和製造業等14個大行業、34個二級行業,並有48項禁止或者限制等具體特別管理措施。
在金融業方面,取消對中資銀行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貨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由50%放寬至51%;2021年取消證券、期貨和壽險的外資股比限制。
以下為官方公布的內容:
1.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取消特殊和稀缺煤類勘查、開採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3.取消石墨勘查、開採的外資准入限制。
4.取消稀土冶煉、分離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取消鎢冶煉的外資准入限制。
5.2018年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6.取消船舶(含分段)設計、製造與修理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7.取消幹線、支線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3噸級及以上直升機設計與製造,地面、水面效應航行器製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製造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8.取消通用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
9.武器彈藥製造不列入負面清單。
10.取消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1.取消鐵路幹線路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2.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3.取消國際海上運輸公司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
14.取消國際船舶代理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5.取消稻谷、小麥、玉米收購、批發的外資准入限制。
16.取消同一外國投資者設立超過30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連鎖加油站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7.取消對中資銀行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
18.2018年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19.2018年將期貨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為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20.2018年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由50%放寬至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
21.取消測繪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2.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編輯:楊昇儒)1070629
關鍵字標籤:室內設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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